优先股:想拿回来的钱,不要用「借」的
「我就是想把钱放进公司,将来生意好了再拿回来」—— 这句话很合理。公司法里有一个工具就是专门为这件事设计的,只是多数中小企业从来没用过它。
01重点
- 把钱借给自己公司完全合法,但有三个副作用:是负债(通常算流动)· 银行和买家皱眉 · 收不收利息都尴尬
- 公司法第 72 条:在章程的约束下,有股本的公司可以发行优先股
- ⚠️ 第一个死穴就是「在章程的约束下」 —— 章程没授权就不能发,而很多公司在新公司法之后根本没有章程
- 第一件事不是找会计师,是把章程翻出来看
- 可赎回优先股:钱进去时是股本不是负债,将来按章程写好的条款赎回
- 什么时候能拿回来是你自己设计的,不是「随时可以抽走」
- 赎回的规矩:那批股必须是缴足股款的
- 赎回的钱只能来自三个地方:盈利 · 新发行的股份 · 公司的资本
- 用盈利赎回,要把等额的钱转进股本账 —— 那笔盈利不能再拿去派息
- ⚠️ 用资本赎回有一道门:全体董事(不是多数)要做偿债能力声明,并把副本呈交注册官
- 赎回之后十四天内通知注册官;赎回优先股不算削减股本
- ⚠️ 最值钱的一段:会计准则看的不是名字,是条款
- 写「一定要赎回」或「持有人有权要求赎回」→ 会计上是负债,派的「股息」在损益表上变成利息开销
- 写「由公司自己决定」而且股息可自由裁量 → 才是股本。差别在谁手上握着那个决定权
- ⚠️ 一份写得随便的条款,会让你以为增资成功了,结果负债比不降反升,贷款条款照样被触发
- 合并报表:对方是子公司全部对销;是联号公司不对销 —— 那笔应收留在表上,谁都看得见
02文字版
Hook
我们讲过两件不能做的事:不能借钱给董事,也不能随便把钱借给「同一个老板」的另一家公司。那老板会问一句很合理的话:「我就是想把钱放进公司,将来生意好了再拿回来 —— 这样也不行?」行。而且公司法里有一个工具,就是专门为这件事设计的。只是多数中小企业,从来没用过它。
为什么「借」是问题的来源
先讲清楚,为什么「借给公司」不理想。老板把钱放进公司,账上记成董事往来,贷方。公司欠你。这本身完全合法。但它有三个副作用:第一,它是负债。 而且因为你随时可以要回来,通常要归在流动负债。你的负债比,凭空变难看。第二,银行和买家看到会皱眉。「老板随时可以把这笔钱抽走」——这在他们眼里是一个不稳定的讯号。第三,收不收利息都尴尬。收,你要为利息交税;不收,又要解释为什么。同样一笔钱,换一个法律外衣,这三个问题都不见了。
公司法第七十二条:优先股
那个外衣,叫优先股。公司法第七十二条:「在章程的约束下,有股本的公司可以发行优先股。」请注意第一句 —— 「在章程的约束下」。这是第一个死穴。章程没有授权,你就不能发。而很多公司在新公司法之后,根本没有章程。所以第一件事不是找会计师,是把章程翻出来看。条文接着说:在章程授权之下,公司可以发行「可赎回」的优先股 ——也就是将来可以由公司买回去的股。这就是老板要的东西:钱进去的时候是股本,不是负债;将来要拿回来,按章程写好的条款赎回。什么时候能拿回来,是你自己设计的,不是「随时可以抽走」。
赎回的三个来源,和一道门
要赎回,条文有规矩。第一,那批股必须是缴足股款的。 没缴足,不能赎。第二,赎回的钱,只能来自三个地方:一、盈利。二、新发行的股份。三、公司的资本。前两个比较单纯。用盈利赎回的话,条文要求:把等额的钱转进公司的股本账 ——意思是那笔盈利不能再拿去派息,它顶上了原来的位置。第三个 —— 用资本赎回 —— 有一道门。全体董事必须做一份偿债能力声明,而且公司要把声明的副本呈交给注册官。是全体,不是多数。还有一句:赎回之后十四天内,要通知注册官。顺带一提,条文还写了一句让很多人安心的话:赎回优先股,不算削减公司的股本。
一个很多人栽的地方:它算股本还是负债?
现在讲这一集最值钱的一段。你以为发了优先股,公司的股本就变厚了,负债比就漂亮了。不一定。因为会计准则看的不是名字,是条款。如果条款写的是「一定要赎回」,或者「持有人有权要求公司赎回」——那在会计上,它是「负债」,不是股本。而且你派的那笔「股息」,在损益表上会变成「利息开销」。如果条款写的是「由公司自己决定要不要赎回」,而且股息是可以自由裁量的 —— 那它才是股本。差别在哪里?在谁手上握着那个决定权。决定权在持有人手上 → 那是债。决定权在公司手上 → 那是股。所以一份写得随便的优先股条款,会让你以为增资成功了,结果 ——负债比不降反升,银行的贷款条款照样被触发。条款怎么写,比发不发更重要。
接回集团合并
最后,接回我们讲过的集团报表。公司之间的借款、公司之间的优先股 ——在合并报表里会怎样?如果对方是子公司 —— 全部对销。你借给它的钱、它欠你的钱,在合并报表上互相抵消,看不见了。如果对方是「联号公司」—— 不对销。那笔应收款留在你的资产负债表上,清清楚楚,谁都看得见。所以从集团的角度看,有一句话很重要:钱在子公司之间搬来搬去,合并报表上其实什么都没变。变的只有法律风险,和税。但钱一旦搬去联号公司,那笔应收就留在表上 ——谁都看得见,谁都会问一句:收得回来吗?这也是为什么那条股权线要画得那么清楚。
收尾
讲到这里,一句话:想拿回来的钱,用「股」,不要用「借」。用股,你要先做三件事:翻章程、写条款、算清楚它到底算股本还是负债。三件都不难。难的是没有人提醒你要做。想看看你的情况适不适合用优先股、条款该怎么写?先喝杯咖啡,聊聊你的生意——算账的事,找 LTT。我是 LTT,帮中小企业老板把账做明白。关注我们,下一集见。
03常见问题
老板把钱放进公司记成董事往来,这样不合法吗?
完全合法。问题不在合法性,在副作用:它是负债,而且因为你随时可以要回来,通常要归在流动负债,负债比凭空变难看;银行和买家看到「老板随时可以把这笔钱抽走」会当成不稳定的讯号;收不收利息也都尴尬 —— 收要为利息交税,不收又要解释为什么。
发优先股第一步要做什么?
把章程翻出来看。公司法第 72 条第一句就是「在章程的约束下」—— 章程没有授权你就不能发,而很多公司在新公司法之后根本没有章程。第一件事不是找会计师,是先确认章程有没有授权。
赎回优先股的钱可以从哪里来?
三个地方:盈利、新发行的股份、公司的资本。用盈利赎回的话,条文要求把等额的钱转进股本账,意思是那笔盈利不能再拿去派息。用资本赎回有一道门 —— 全体董事必须做一份偿债能力声明,而且要把副本呈交注册官。是全体,不是多数。
发了优先股,公司的股本是不是就变厚了?
不一定。会计准则看的不是名字,是条款。如果条款写「一定要赎回」或「持有人有权要求公司赎回」,那在会计上它是负债不是股本,而且你派的那笔「股息」在损益表上会变成利息开销。只有写成「由公司自己决定要不要赎回」而且股息可以自由裁量,它才是股本。差别在谁手上握着那个决定权。
公司之间的借款和优先股,在合并报表上会怎样?
如果对方是子公司,全部对销 —— 你借给它的钱、它欠你的钱互相抵消,看不见了。如果对方是「联号公司」,不对销 —— 那笔应收款留在你的资产负债表上,清清楚楚,谁都看得见,谁都会问一句:收得回来吗?
先喝杯咖啡,聊聊你的生意——账的事,交给 LTT。写信到 ltt@lttcfo.com | WhatsApp 011-1955 5538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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